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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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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jclxzhb 发表于 2008-6-12 16: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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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张 发表于 2008-6-12 18: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样的东西啊,有什么不同,除了名字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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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jjclxzhb 发表于 2008-6-13 10: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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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jjclxzhb 发表于 2008-6-16 10: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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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5-6 20:08
  • lgb698 发表于 2008-6-16 12: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科学、规范管理医疗机构药事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前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后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为什么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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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jjclxzhb 发表于 2008-6-16 16: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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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温层 发表于 2008-8-23 1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http://www.moh.gov.cn/sofpro/cms ... 787&CategoryID=6707
    楼主给的连接无效,现在怎么找不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出处啊。这个问题我感觉是卫生部出了混乱,应该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在后,而《暂行规定》在前。可《办法》似乎没有正式下过文,弄得卫生部自己也乱了套,大家看
    http://www.moh.gov.cn/sofpro/cms/previewjspfile/mohyzs/cms_0000000000000000073_tpl.jsp?requestCode=18778&CategoryID=1731  2007年关于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要求的是“第七条  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而到了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85/200806/36242.htm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的通知 里面《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10.药事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中又要求“(1)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了.
    《暂行规定》是在2002年就发通知了的。

    《暂行规定》和《办法》和实际工作最有关的不同在于:《办法》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待注意事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

    而《暂行规定》规定的是: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医嘱、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待注意事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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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ngyaoshi 发表于 2008-8-25 1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惭愧惭愧!原来站内ZJJCLXZHB战友已经先我约2个月注意到这个问题了.......
    我跟卫生部和药监局官方网站都留言提问了,时间已经1周,迄今为止没有收到答复。
    现在个人认为恐怕是卫生部在发布规章的时候摆了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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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c 发表于 2009-2-19 21: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这个文件啊,查到的都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到底有没有颁布正式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我有急用,谢谢!并且我要证实最新规定对退药的描述,暂行规定这样写到:为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是有人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我就是找不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这个文件啊,谁能帮助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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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2-9-8 10:08
  • wsplaojiu 发表于 2009-2-20 09: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4683,与卫生部网站公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确实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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