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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其他方面] 患儿死亡阴影下的儿童药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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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7-29 10:22
  • sy药师 发表于 2015-6-17 05:5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儿童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花朵,难道就不能指定的儿童制药厂吗?负责生产儿童剂型药物?都是向钱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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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7 天前
  • 南飞雁01 发表于 2015-6-17 16: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父亲的难,做医生的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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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16 20:40
  • higk_1990 发表于 2015-6-19 05: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儿童用药是一大难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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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2-15 10:56
  • gaohr 发表于 2015-6-22 16: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儿童专用治疗药物太少,临床用药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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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2-26 08:44
  • 澈熙 发表于 2015-6-23 14: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1、国家要以全民族的健康利益为考虑来推进医药的安全问题
    2、4个证据来源都比较权威,让人难以适从,统一一个唯一的法定来源,其余的作为学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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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3 15:32
  • mycylzd 发表于 2015-6-25 10: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一岁余男童打“非那根”猝死 医院担责八成


           48岁的何先生是东莞人。两年前,他不足两岁的儿子小旻(化名)因扁桃体肥大,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后,肌肉注射了一剂“非那根”,不久出现抽搐症状,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此后,何先生将东莞市人民医院告上法院。记者昨日获悉,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据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判东莞市人民医院在这起医疗事故中承担80%的责任。东莞市人民医院赔偿了何先生50多万元。让中年得子又失子的何先生心寒的是,判决书生效后的3个月,当事医生依然在坐诊。

      打完“非那根”后不久抽搐而亡

      何先生是莞城本地人,44岁才有了儿子小旻。“儿子出生后,几乎成了我们家所有人的重心”,何先生说。

      2013年5月14日凌晨,差10来天就满两周岁的小旻睡觉时有点喘粗气,全身发热发汗,即使吹着空调也在出汗。何先生夫妇立即将小旻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就诊。坐诊的谢医生进行了一些检查后,给小旻打了一瓶点滴。

      打点滴时,小旻就开始哭闹不止。何先生夫妇把当值的谢医生叫来。谢医生又开了一针剂“非那根”让儿子镇定。何先生说,打完“非那根”的屁股针后不久,儿子全身不停抽搐,他们又把谢医生叫到跟前,随即儿子送去了抢救室。

      根据小旻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就诊的原始病历记录,肌肉注射8毫克“非那根”后不到2个小时,小旻出现口唇发紫、大汗淋漓和烦躁的症状。5时35分,小旻突发昏迷,医院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当天上午9时25分被宣告死亡。

      何先生说,当时他们全家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扁桃体肥大是很常见的一种病,没有严重到会致孩子死亡的地步。”为此,何先生收集到了儿子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的所有原始病历以及药单,开始四处寻找专家,为不足两岁的儿子讨要个说法。

      2岁以下儿童禁用“非那根”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为了搞清致儿子死亡的真正原因,何先生拿着原始病历以及药单,两次北上北京,四次前往广州。“许多专家一看到病历中有‘非那根’,都说现在不用这个药了,这药是两岁以下儿童禁用的。”

      何先生又找到一本由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名为《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的书籍,该书第956页写着“非那根”的注意事项:“特别警示:本药可致2岁以下儿童呼吸抑制甚至死亡,故2岁以下儿童禁用。”


      记者昨日翻看了此书,证实了何先生的说法。为了进一步查明死因,何先生还忍痛进行了相关的医疗鉴定。

      出事一个多月以后,2013年7月10日,何先生拿到了东莞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鉴定。记者昨日在何先生家中看到这份鉴定上写明:“医方上述的过失行为与患儿的死亡存在间接因果关系,起次要作用,其作用力参与度约为20%-40%,故应承担次要责任。”

      何先生说他并不服这份鉴定报告,于是向广东省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但让何先生失望的是,一个多月以后,广东省医学会出具的鉴定结果与此类似:“医方的过失是造成患儿死亡的次要原因,故医方负次要责任。”但两次鉴定结果都显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

           第三方鉴定与医疗系统鉴定报告大不同

      这两份出自医疗系统的鉴定结果不能让何先生信服。最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请第三方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2014年3月27日,鉴定结果出来。记者昨日通过对比看到,第三份鉴定报告与前两份出自医疗系统的鉴定报告大为不同。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显示:医方广东省东莞市人民医院诊疗行为的违反诊疗常规和不足之处与被鉴定人小旻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原因力为主要因素,过错参与度为80%。在该份报告的结尾处还出具了3名鉴定人员的实名签字。

      2014年5月7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何先生和袁女士对人民医院的诉讼请求。同年6月13日,法院判决:人民医院承担80%的过错责任,赔偿何先生和袁女士564159.9元。何先生说,事后人民医院并没有上诉,一个月后,医院把这笔钱赔给了他们。

      何先生说,夫妇俩这两年间,已经不知道流了多少次泪。出事的8天后,何先生就向莞城计生办提出申请,希望再生育一个子女,可如今延长申请了3次,在医院进行了2次人工受精,花了十几万元,因个人身体缘故,至今未能成功。

      [医院说法]

      当事医生暂停坐诊半年罚款6万


      让何先生心寒的是,在儿子死后一年多时间里,即便在法院判决后的3个月,涉事的医生依然在医院坐诊。直到他去卫生局投诉,涉事的医生才暂停坐诊。


      昨日上午,东莞市人民医院院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法院只是判决人民医院承担80%责任,并不是说当事医生要承担这些责任,这80%的责任中可能还有一些是关于临床、护理等方面的,所以并没有立即停医生的职。“要根据这个医生之前的一些临床表现来综合看,不能靠一次事故来确定。”不过,记者随后从人民医院医务科的负责人处获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医院已对当事医生做出暂停坐诊半年(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罚款6万元的处罚。

      [公安部门说法]

      已受理此案 医生取保候审


      何先生说,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后,得知涉事的医生还在坐诊。他相当气愤,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涉事医生的刑事责任。10月31日,莞城公安分局向何先生出具了立案通知书,正式受理了此案。昨日下午莞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公安部门已对此案立案侦查。“涉事的医生取保候审了。”该负责人说,“主要是考虑到涉事的医生已经停职,对社会不会造成大的危害。”莞城公安分局的这名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安部门正在收集相关的证据,一旦证据收集完成,就将此案移交到检察部门提起公诉。

    信源:东莞阳光网http://news.sun0769.com/dg/headn ... 50106_49146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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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2-15 10:56
  • gaohr 发表于 2015-6-26 10: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难当,儿科医生更难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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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2-7 22:55
  • cqxjyy 发表于 2015-6-26 2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事件中只看到医生的责任,难道药师没有责任了吗?处方点评不及事前干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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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青莲 发表于 2015-6-28 11: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医师不好干,尤其儿科医师,在给孩子用药时,尤其要查看药品说明书,对照年龄,如果说明书中为禁忌,最好还是别用,不敢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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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wm681227 发表于 2015-7-6 15: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儿用药小心,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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