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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卫生部对武汉三名女婴因服食“圣元”奶粉致性早熟的报道,经调查后发布结论意见:“湖北3例婴幼儿单纯性乳房早发育与食用圣元优博婴幼儿乳粉没有关联,目前市场上抽检的圣元乳粉和其他婴幼儿乳粉激素含量没有异常”。我想这个结论性的意见是许多媒体不愿接受的,因为违背了他们报道指向。
还有前不久深圳“缝屁眼事件”的报道,除了过去那些关于“勒索红包”、“医德败坏”、“黑心医院”等等的名词,不绝于耳外,还出现了“手术报复”、“违规操作”(超范围执业)等新罪名,对医务工作者的糟糕印象进行了猛烈抨击,医患矛盾再次被“火上浇油”。实际上此事绝非媒体和网民所想那样触目惊心和黑暗(李连达院士对此事的看法是:“缝肛门”—荒唐的闹剧,见《科学时报》,
上述两件事例说明了什么——媒体报道与事实有出入。为什么有出入?大抵有这几方面原因:
1、追求新闻的猎奇性,以吸引眼球;
2、抢先报道,不作深入调查(当然也有调查难道上客观原因);
3、先人为主的报道基调。譬如,2007年引发争议的“茶水发炎”事件,其实是记者犯了主观臆断的错误,即记者在此之前已经认定当地不少医院存在乱收病人检验费的行为。于是就草率地用茶水作为尿的样本送检,已佐证医院检验“不真实”的报道基调。如果这次报道不是针对一批医院而是针对一家医院的话,这家医院也许就被压服了。所幸的是,这批医院群起而“抗”之,真相终得大白。
4、对报道内容的涉及的专业性不太清楚,揣着“糊涂”装“聪明”。去年一度传的沸沸扬扬的“北大教授之死”的报道就是一例。记者是不是医生,但媒体的报道对大众有很大的导向,不能因为不专业,就不顾误导大众的责任。不专业不要紧,可以去学,可以去咨询专业人士。如果以外行的观点,用侃大山的方式报道专业新闻,且揣着糊涂装明白,要不得。
报道一些涉及专业知识的新闻事件(如医疗事件),不仅仅需要媒体的良知和智慧,更需要报道人有相关专业知识做背景,这样才能保证报道的准确性、真实性。譬如,在报道医患纠纷的时候,媒体应该尽量先以科学态度弄懂医学知识,目的是客观公正的还原事实真相。做到真正的伸张正义、为民请愿,而不能利用写作技巧偏袒任何一方。在报道医患纠纷时,媒体担当的应该是沟通桥梁,既要倾听患者的求助,也要倾听医务人员的解释,尽量化解“专业知识不对称、手术信息不对称”之间的矛盾,增进医患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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