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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优秀临床药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
为了培养青年临床药师骨干力量,发现我国未来临床药学学科带头人,更好地推动我国临床药学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第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设立“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优秀临床药师奖”,现将 2014年“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优秀临床药师”推荐和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临床药学服务领域的药师。
二、推荐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未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由2名在国内外医药学界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正高技术职称人员推荐。
2、在临床药学实践领域有较高的造诣,为业内同行所公认。
3、在临床药学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学术专著、科研成果、专利等。
4、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勤奋、开拓创新。
三、推荐方式
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各位委员推荐、各地医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推荐或药师自我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地医学会及推荐人必须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把关。
2、推荐人员须填写《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优秀临床药师推荐表》(见附件),被推荐人的事迹要与评选条件相对应,内容详细具体。
3、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必须经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方可有效。
4、被推荐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随推荐表同时上报。所有书面材 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由所在单位盖章并按基本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课题和基金情况(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顺序排列)、文章(按 SCI、一级杂志、二级杂志、其他杂志顺序排列)、获奖情况(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顺序排列)、专利情况(按发
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顺序排列)并附目录,装订成一册,将原件一份快递寄往组委会,并将推荐表电子表格发到组委会邮箱。
5、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5日,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6、信封请注明“优秀临床药师推荐材料”。
五、评选
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将组织评审专家,从上报的候选人中遴选优秀临床药师30名进入现场答辩程序。现场答辩采用PPT演讲或现场抽取问题阐述形式,时间为5分钟,其中个人汇报或阐述环节为3分钟,提问环节2分钟。最终将产生 2014年度优秀临床药师奖20名,报中华医学会备案并在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2014年全国学术会议上颁奖。
六、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冬柯 杨勇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药学部
邮编:610072
电话: 028-87771932
E-mai1: scsyy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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