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19-11-14 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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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眼外伤转了将近一年,渐渐地也学习到了一些眼科知识,但是对他们的抗菌药物使用还是有或多或少的疑问。
眼外伤通常有角巩膜穿通伤、贯通伤、球内异物等。若无感染指证,应属于II类切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上已经明确指出,抗菌药物一般使用至术后24小时。
药剂科、院感科、医务科已经和他们说过很多次,抗菌药物分为治疗性使用和预防性使用,若为治疗性使用,送检率需>30%,若为预防性使用,则需在病历中说明为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三甲检查之前一个月,他们听从了我们的意见,但是结束后,普通的角膜穿通伤在无送检率的情况下,抗菌药物又开始使用3天。
之前和眼外伤主任沟通过,主任说细菌发生感染一般要2~3天,真菌感染一般要7天,他说我们规定一般只使用24小时是否有明确的临床依据。我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指导原则》上是这么说的。医生认为根本没有说服力,不买账。现在我如果还是和他们提起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上临床只会引起他们的反感。我们医院的临床药学还在初级阶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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