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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2日,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共同举办的全国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本次会议发布了《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增加了儿科药物、抗凝药物、肠内外营养和县级医院临床药师培养四个专业。会议还公布了一系列临床药师工作的详细要求和工作表格,为进一步系统性评价临床药师的工作提供了标准。
 
会议要求,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要进一步重视临床药师培训和日常工作,卫生部将于2012年对所有培训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建设150-200个“临床药师服务示范病区”并开展“卫生部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认证工作。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医院需配备一定数量的临床药师(三级医院5名,二级医院3名)。据此估算,全国需要数万名临床药师,但是,目前经规范培训的临床药师人数仅有1000多名,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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