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80后药师,男的。
记得好久之前就偷偷在这个论坛查资料,
后来有一天,实在憋不住了要发问
只好注册一个账号吧
羡慕医生有《执业医师法》,执业有法可依
羡慕护士有《护士条例》,地位由法律确定
唯独我药师,
这么多年只有一个《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自2000年以后国家就再也不重视
千呼万唤的《执业药师法》,何时才能来到人间?
医生和护士,犹如明媒正娶
人人恭贺“百年好合”
而我药师,就像永远取代不了正室的小三小四
一百年都算野合!
痛定思痛,徒呼奈何
只好把心中的愤愤,化作一个耐人寻味的网名,警示后来者
----百年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