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药师们抱怨,不合理处方与医师沟通难,甚至闹出矛盾。
这是个常见的现象,却同时是个奇怪的现象。
设想,药师在评价处方时有二个不同的身份。一是医院出于管理需要授权于药师的行政权力,药师代表医院管理部门作专业评判。此时,评判者是不需与被评判者做密切沟通的,对于不合格处方,需要留给被评判者申诉的机会,这机会,是被评判者所需要的,而不是评判者低声下气乞求的。
更多的场合,药师是另一个身份——医师用药的参谋。尽管目前总体来看,参谋做的不是很称职。很难想象,参谋有什么理由与主官对立、难沟通、闹矛盾。参谋提出的建议,主官有采纳与否的决断,参谋的合理建议,主官必然心怀感激。如果主官不是感激,而是怀恨在心,那么,参谋的建议或者已经严重脱离了建议的实质,或者,建议的过程存在重要失误。
药师,该反省自己了!好的建议内容依然需要好的沟通方式,我们,做到了么?